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文件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是事关全局的基础性重大改革,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决心和勇气,创新乡村治理体制,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这是农村经济结构的一次重大调整,是增强基层公共服务效能的有力举措,减少乡镇和村的数量,减掉的是多余负重,换来的是轻装上阵;减掉的是瓶颈制约,拓展的是发展空间;减掉的是制度藩篱,换来的是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合理,优化布局
按照《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和《湖南省“十二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的要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胆创新,完善制度,科学稳妥地调整城市街道行政区域,规范行政区划管理,着力探索适应城市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行政区划格局,使行政区划设置更加适应北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充分考虑本区的地理区位、人口结构、自然条件、历史沿革、风俗习惯等因素,统筹考虑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等条件,乡镇调整合并原则上以成建制进行撤并。
(三)依法办事,稳妥推进
乡镇行政区划的变更,要坚持因地制宜、有利发展、方便群众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要稳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维护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抓好宣传引导和维稳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识大体、顾大局,确保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调整方案
拟对全区现有3乡2办撤并为1乡2办,调整后的乡办面积和人口分别为:乡面积28.6平方公里,人口25639人;两办面积65.8平方公里,人口109672人。具体调整方案为:
(一)撤销田江乡并入到状元洲街道办事处。田江乡13.2平方公里,辖5个社区5个村,16603人(其中含市园艺场3个工区),市园艺场的行政管理职能并入状元洲街道,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保留其正科级事业单位。合并后状元洲街道总面积22.7平方公里,人口68283人,下设5个村、14个社区,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撤销茶元头乡并入到新滩镇街道办事处。茶元头乡35平方公里,12个村,20399人。合并后新滩镇办事处总面积43.1平方公里,人口41399人,下设14个村、4个社区,办事处驻地不变。
四、实施步骤
我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从2015年10月开始,到2015年12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10月20日-11月5日)
1.成立北塔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区长、区委专职副书记、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及其他区委常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区划调整工作的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卫计局、林业局、水利局、教育局、司法局、审计局、信访局、农办、城管局、统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乡镇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完善保障措施(10月25日-11月10日)
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事项多,时间紧,任务重。一是经费保障;二是人员保障;三是设施设备保障,安排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档案室,配备必须的设施设备,包括电脑、传真、打印机、电话、档案柜、交通工具等;四是所有资料上报省里。
3.制定配套政策(10月25日-11月9日)
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整体、协调推进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除执行好省里的配套政策措施外,还要因地制宜,针对本区特殊情况,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保证区划调整平稳有序实施,乡镇计生卫生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分别由区卫计局、区教育局拿出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派出所的设置由区公安分局拿出方案报市公安局审定。纪检、政法、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跟进,分别做好纪律保障、社会稳定、宣传引导等工作。
4.制定方案(11月1日-11月9日)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反复认证、集思广益”的原则,搞好培训,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详细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二)实施阶段(11月9日-11月15日)
1.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部署(2015年11月9日前)。
2.指导需调整的乡镇开展工作(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5日)。
(三)总结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
1.合并乡镇摘(挂)牌,下发任命文件,开展资产、档案等清理和交接工作,统一帐户管理。
2.对区划调整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收集整理区划调整的相关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4.上报总结,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拟撤并的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管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政治、讲原则,顾大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强协同协作,坚决破除改革中的“中梗阻”、“肠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真正形成改革合力。强化工作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在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支持配合,确保该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达成共识。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乡镇撤并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要求,做好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尊重群众意愿,为调整工作奠定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严肃区划调整改革纪律,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防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人和事,广大党员干部决不允许讲不利于改革的话,做不利于改革的事,更不能明里支持、暗里阻碍改革,没有按时按质推进的要严肃问责,相关部门要及时跟进,对机构设置和人员分流要予以政策优惠,真正实现压缩数量,提高质量,减员增效,促进发展的工作目标。
(四)严格按照匀称、精简、协调的标准,确保平稳过渡。
对合并后的乡政府原驻地,仍然要加强国土规划、集镇规划和建设,完善便民服务功能,继续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合并乡镇后,为方便群众办事,从实际出发,在被合并乡政府原驻地设置片区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办理的窗口,但不得设立仍按乡镇体制运行的常设机构,需要撤出的逐步撤出,给群众一个适应阶段,要及时把握动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主动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